更新时间:2018-01-31 14:34:5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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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保山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传销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打击传销监管网络,形成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的良好氛围。2016年,保山市及下辖5县(市、区)均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2017年9月,对5县(市、区)无传销城市创建进行复核查验考评,2017年年底,市级及5县(市、区)顺利通过了市级和省级的复核验收。
高度重视,加强责任落实
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创无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开展全市打传创无工作。市政府制定下发了《保山市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每年与各县(市、区)和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市打传办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制定下发了《保山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责任分配表》,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个别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此外,各级政府将“打传创无”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6年-2017年全市共投入经费200余万元,确保“打传创无”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督查指导,提高打传技能
保山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上下联系与沟通,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探索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规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综治部门将打传工作纳入了综治考核“一票否决”,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机关负责打击和审判,乡镇、街道负责巩固保持创建成果,文广、教体、人社等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反传销教育及劝返工作,监察部门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工商部门全力推动打传工作深入开展。
除了组织学习培训工作人员外,保山市还注重工作督查,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查缺补漏,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打击传销监管责任体系。
宣传形式多样,教育引导深入人心
创新宣传载体。除充分利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的宣传外,保山市还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在车站、商场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车、公共汽车,以及广场、银行、药店、宾馆、酒店,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传宣传口号。
创新宣传方式。如施甸县将拒绝传销等内容编成小品、花灯剧等形式开展宣传;如腾冲市以政府名义在电视上和各社区、村民小组发布打传公告;又如龙陵县开展万人拒绝传销签名活动;再比如昌宁县成立“一根丝百姓宣讲团”深入村寨、社区,多角度、多方位宣传传销的危害。
从2014底开始,保山市开展创建“无传销乡镇(街道)”“无传销村(社区)”,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引导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330个,发展打传志愿者7000余人。
集中整治,压缩传销空间
保山市地域特殊、人员来往复杂,这给打击传销工作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困难。工作中,保山市抓住三个重点来集中整治:
对重点场所加强排查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行动,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闲置民房、城中村等场所开展清查,2016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专项联合行动14次,出动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出租房屋、闲置民房1286户(次)。
对重点人群强化日常监管。工商部门对辖区内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或拥有容纳30人以上会议室的宾馆、酒店、农村招待所等重点经营户加强日常巡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与公安派出所紧密结合,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备案,教育房主不给传销分子租房,不利用出租房屋进行传销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做好重点时段工作。保山市给出省农民工发放《致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出省就读的大学生发放防范传销资料,利用节假日等机会,集中进行防范传销教育,防止外出人员陷入传销组织。各村(社区)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收群众举报。各社区还建立起了社区巡防队、楼院巡查队、打传志愿者等,不给传销人员可乘之机。
自2013年以来,保山市共处理传销投诉举报20余起,捣毁传销窝点3个,查处传销案件36件,查处传销人员36人,劝退遣散参与传销人员504人,组织查处传销专项行动17次。目前,保山市各项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传销成为了“过街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