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15 16:49:50点击:
反传销帮帮网发布:
打着扶贫的名义,以高收益为诱饵,要求会员缴纳会费,发展传销组织成员达110余人。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被告人顾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法院查明:顾某,男,汉族,1980年5月出生,小学文化。2017年以来,被告人顾某宣传深圳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下线会员,要求会员缴纳费用,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返利依据。被告人顾某层级为5层,发展下线成员达110余人。
多名传销组织成员证实,被告人顾某推荐其在“善心汇”平台上进行会员注册,并承诺只要其在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然后投资,就会有高额返利。每次投资3000元,连本带息返3900元,若其发展下线,下线做一笔3000元的投资,其能获得90元的管理奖和90元的“善金币”,成功注册投资后,顾某会将其拉到一个大群里,群里每天都在教怎么发展下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以营利为目的,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达110余人且层级达到5层,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被告人顾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