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28 10:48:50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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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李运辉、见习记者刘瑞芬报道:4月24日,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范致富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致富组织、领导无产品纯资本运作的“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了经济与社会的秩序,情节严重,依法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致富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
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