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1-04 07:27:04点击:
题图:庭审现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10月,被告人金某妍经人发展出资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东北体系),随后,她间接或直接发展了被告人程某、金某花等人加入其所在的传销体系。此后一段时间,金某花又从金某妍的传销体系中剥离出来,独自管理自己的传销体系并发展下线。上述人员加入资本运作传销体系后,大肆积极发展各自下线,从中谋取暴利。
截至案发时,以被告人金某妍、金某花、马某艳为首的“资本运作传销体系”(东北体系)已发展下线达120人以上、有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传销组织。其中,金某花等6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超过1000人;朴某峰等33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超过120人;郑某宏等39人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数均达30以上,但未达120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金某花等7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的“资本运作”实为非法传销行为。该组织进行的所谓“人际网络”传销,要求参加者缴纳6.98万元(或14万元),才能获得加入资格。
78名被告人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报酬和返利依据,诱发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因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10天。案件将择期宣判。
(原标题:查封房产72套,冻结近1亿元!警方一锅端,78人在北海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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