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3-27 12:40:1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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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通讯员 吴安娜)3月22日上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开展“蒲公英”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公司代表及省、市、区多家媒体记者走进法院,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旁听非法传销案件庭审,并参加专题新闻发布会。
2013年2月至2017年3月间,被告人杨某、王某等六人先后经他人介绍,在镇江市丹徒新城参加名为“连锁经营”(又称“1040阳光工程”)的非法传销组织,并成为其中的管理成员。该传销组织以非法盈利为目的,通过宣传“自愿购买份额加入、是纯资本运作投资项目,每人一次性投入69800元人民币、最终回报1040万元”对成员进行欺骗,鼓动成员积极发展下线购买份额以牟取非法利益,并按照“五级三晋制”形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吴俊猛宣读判决书,分别判处杨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两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同时对六名被告人尚未追缴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庭审结束后,吴俊猛以案说法,深刻介绍了传销的危害。同时,根据传销组织多在小区进行犯罪活动的特点,刑庭当场向其中五家物业公司代表发放司法建议书,希望物业公司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员的信息登记,严格巡查,及时报告,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消除治安隐患。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东升介绍了召开此次发布会的目的和意义。该院刑庭庭长席俊通报了今年以来丹徒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惩治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的情况,并提出应对措施。
李东升副院长在最后表示,丹徒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重拳打击传销活动,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助力创建无传销城市,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