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4-04 16:02:01点击:
反传销帮帮网发布:
福建鹏翼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郁解答:
以前较常见的几种传销形式:虚构“国家支持工程或产业”、“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连锁经营”、“网络资本运作”、“市场营销”、“连锁销售”、“纯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人际网络”、“原始股基金”、“网络营销”等项目或相关产品。
新出现的几种传销形式:(一)进行合法包装掩盖非法行为:1.利用电商、微商的旗号,采用“网上购物+实体店推介”的销售模式,以低成本高回报为诱饵,蛊惑短期获取暴利,或者推行的“兼职创收”经营理念,吸引有固定职业的人加入。2.以养老消费、投资养老院为旗号,发展会员,融资敛财。3.采取“积分制”、返还“推荐费”、发放“电子币”等奖励,以及可以超低折扣会员价在网上商城购买商品等概念化方式。4.利用金融互相平台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构资本运作项目,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二)洗脑灵活化:1.举办多位一体的“研讨会”,不实行人身控制,开放会员,利益引诱,营造更易于被接受的创业环境和经营模式。2.营造宾至如归的氛围,打“情感牌”,提“信任度”,放“利润”饵,让人不自觉的认同并愿意加入。
传销的基本特征:1.虚构的项目,虚假的公司,虚无的产品;2.入门费;3.拉人头,发展下线;4.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作为计算报酬的方式。
传销的主要手段:1.具有一定规律的层级关系;2.通过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的培训洗脑进行精神控制;3.控制人身自由,甚至使用暴力。
防范方式:1.不轻信天上掉馅饼,不幻想一夜暴富、不劳而获、投机取巧;2.慎交朋友;3.多学习多理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警惕,保持冷静。4.掌握必要法律知识,善用法律武器。
“律师在线”
不少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各类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为充分发挥律师、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探索实践“律师+新媒体”解决问题、回应群众新方案,推动提升互联网时代全社会各领域法治化水平,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善治体系,莆田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东南网莆田站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在线”活动。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各类纠纷,不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若权益受到侵犯又该如何维权等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均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东南网“律师在线”反映,我们将邀请律师及时为你解答相关法律问题。